按照《湖北省住建廳關于開展綠色建筑省級認定的通知》要求,綠色建筑省級認定工作從2015年3月1日起,全省市、州、直管市中心城區新建國家機關辦公建筑、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建筑、各類大型公共建筑(單體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及以上)和規劃批準面積20萬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區以及武漢、襄陽、宜昌市中心城區的保障性住房必須按照《湖北省綠色建筑省級認定技術條件》(試行)進行項目設計、審查、施工、監理、驗收、備案。對需要綠色建筑省級認定的項目,設計單位應按照《湖北省綠色建筑省級認定技術條件》(試行)的要求,進行綠色建筑設計,在施工圖設計文件中增加綠色建筑設計專篇并提供相應的資料;施工圖審查機構應按照《湖北省綠色建筑省級認定技術條件》(試行)進行專項審查,并出具“綠色建筑設計省級認定”審查意見。
3月28-30日,為幫助建筑設計企業和施工圖審查機構的有關專業技術人員及時、準確地掌握《湖北省綠色建筑省級認定技術條件》(試行)的主要內容及相關要求,進一步提高工程設計人員和施工圖審查人員綠色建筑技術水平,保障綠色建筑設計省級認定工作的順利開展,省建筑節能協會和省勘察設計協會受省住建廳委托,在武漢對湖北省綠色建筑省級認定項目工程設計、施工圖審查人員進行培訓。我公司李大林、吳襄軍、蔣冰進行培訓學習。